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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度江苏省医疗器械产业技术创新中心产业技术研发联合资金功能完善类项目遴选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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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度江苏省医疗器械产业技术创新中心产业技术研发联合资金功能完善类项目遴选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9-12-04 1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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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描述】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医疗器械产业技术创新资源的统筹整合,完善产业技术创新服务功能,根据《江苏省产业技术创新中心产业技术研发联合资金管理细则(试行)》(苏研院〔2015〕42号)和《江苏省医疗器械产业技术创新中心产业技术研发联合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苏高新管〔2016〕240号),现将2019年度产业技术研发联合资金(以下简称“联合资金”)功能完善类项目遴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度江苏省医疗器械产业技术创新中心产业技术研发联合资金功能完善类项目遴选工作的通知

【概要描述】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医疗器械产业技术创新资源的统筹整合,完善产业技术创新服务功能,根据《江苏省产业技术创新中心产业技术研发联合资金管理细则(试行)》(苏研院〔2015〕42号)和《江苏省医疗器械产业技术创新中心产业技术研发联合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苏高新管〔2016〕240号),现将2019年度产业技术研发联合资金(以下简称“联合资金”)功能完善类项目遴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分类: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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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19-12-04 1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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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医疗器械产业技术创新资源的统筹整合,完善产业技术创新服务功能。根据《江苏省产业技术创新中心产业技术研发联合资金管理细则(试行)》(苏研院〔2015〕42号)和《江苏省医疗器械产业技术创新中心产业技术研发联合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苏高新管〔2016〕240号),现将2019年度产业技术研发联合资金(以下简称“联合资金”)功能完善类项目遴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围绕苏州高新区医疗器械产业发展,支持区内医疗器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完善平台服务功能,促进和支撑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创新中心2019年度工作计划,结合产业发展实际需求,按照“成熟一个,支持一个”的原则,本次遴选重点支持检验检测平台、动物实验平台、研发创新服务平台三个方向的医疗器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二、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应是在苏州高新区注册的具有独立企事业法人资格的单位,实收资本不低于500万元。

  2、建设的公共服务平台应符合本次重点支持的三个方向。平台应具备一定技术领先,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服务人员的比例不低于50%,具有较强的专业服务和组织社会资源能力。平台应具备开展对外公共服务所必备的保障条件,包括独立的工作场所、仪器设备、科研设施、实验材料等与所提供服务相适应的条件和设施。平台运营主体管理制度健全,经营行为规范,收费合理。平台愿意为区内医疗器械企业提供对外公共服务,并已实质性开展运行。

  3、申报单位资产及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资金筹措能力。有征信失信记录的单位,不得申报本项目。

  4、有在研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以及创新中心联合资金项目的单位不得申报本项目。

 

三、申报方式

  1.项目申报书样式见本通知附件,申报单位应按照申报书样式撰写申报材料。

  2.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 按封面、项目申报书、信用承诺书、相关附件顺序胶装成册,一式六份。

  3.项目承担单位将纸质材料提交至所在板块科技部门。板块根据实际建设发展需求,出具推荐意见,审核盖章后于12月17日前交至苏州高新区锦峰路8号2号楼510室资源配置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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